依据九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对其所需的液相色谱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2016年6月22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为具备液相色谱仪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本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时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6)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7)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为具备液相色谱仪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本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时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6)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此更改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局九楼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电话: 0792-8983328、1587928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