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定襄县自来水管理所委托,对定襄县自来水管理所次氯酸钠智能加氯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定襄县自来水管理所次氯酸钠智能加氯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DXCG2016-127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供应商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范围:定襄县自来水管理所次氯酸钠智能加氯设备项目一套(因安装设备处地表水严重,该设备必须保证防水)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预算:19.5万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4、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5、投标货物(设备、产品、材料)缺陷责任期:不少于2年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包不允许再分包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2014年或2015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提供(次氯酸钠智能加氯装置)在山西省范围内县级以上供水行业2个以上的业绩,并附合同原件;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A4规格)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以上资格性证件在开标当天应携带原件备查。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9:30时
2、地点:定襄县政务大厅三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定襄县自来水管理所
联系人:张建章
联系电话:13513501980
采购代理机构: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定襄县财政局办公楼一层西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350-60386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定襄县支行
账号:0512041609026457137
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