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涌水污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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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09-2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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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90928_101391933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20091735200300002批准,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现对乌涌水污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乌涌水污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 1353511152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137607811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82111634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
四、项目概况:
在乌涌1500米河段(从科翔路至神舟路,水面宽约10米,水深约2米)开展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本工程所在河道已完成河岸护坡和绿化,周边也已无其它建设用地,要求本治理工程在施工位置图所示水域进行原位治理,不得擅自开挖或改变河道;工程完工后,不应影响防洪和景观;为保障水生生态环境,不得引进外来微生物种群;要求运行费用低;本项目属于我区“十大重点工程”,要求施工期短、见效快,工期35天、三个月见
效期;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后,常态情况下,处理后水质应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要求(重金属类指标除外),另外透明度应达到60cm。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招标内容、规模:在乌涌1500米河段(从科翔路至神舟路,水面宽约10米,水深约2米)开展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方案的提供)标段划分和预计发包价:本工程为一个标段,预计发包价6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年10月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10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提供合同、有业主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即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份, 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6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
投诉。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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