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联系方式 : 0592-5090839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0592-2230888
机房环境维护1批,服务期限:一年,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5、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报价。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