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楼外环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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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3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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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基建处;

2.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楼外环境工程施工;

2.3 项目编号:GC2016JJ002

2.4 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楼;

2.5 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及挡墙工程、室外雨水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 项目预算: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3,5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只允许一个企业法人作为投标人,谢绝两个及其以上企业法人联合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投标人在201311-20151231日期间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万元(含 200万元)的外环境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业绩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施工业绩未履行招标手续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和建设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和建设单位支付给投标人工程款的银行到款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无在建建设项目证明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项目经理201311-20151231日期间需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外环境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业绩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施工业绩未履行招标手续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和建设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和建设单位支付给投标人工程款的银行到款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开标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在开标时,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2015年度的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一年的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内;

3.8 投标人(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有则该投标人的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23日至20166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报名材料送达至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203房间;

5.2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附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或医保证明(20155-20165月),我中心将持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或医保证明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医保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省级及其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信用手册;

3)投标人施工业绩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施工业绩未履行招标手续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和建设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和建设单位支付给投标人工程款的银行到款单;

4)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施工业绩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施工业绩未履行招标手续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和建设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和建设单位支付给投标人工程款的银行到款单、项目经理无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证明;

5)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中级职称证书、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5年度的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或医保证明(20155-20165月)

报名时,上述材料除银行到款单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拟派的投标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时均需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未出席或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将不予受理;

5.4 在受理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投标报名时拟派的投标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材料,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果报名符合开标条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表中所留的邮箱,请自行查阅,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网(http://www.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http://gzc.hit.edu.cn)上发布。

9.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203房间

招标联系人:苏彤彤电话: 0451-86417953 

电子邮箱:hitgczb@163.com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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