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象山区农村工作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象山区城市段水上住家船船体拆解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象山区城市段水上住家船船体拆解项目
二、项目编号:XSZC2016D23TC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描述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要求 |
1 | 象山区城市段水上住家船船体拆解项目 | 只 | 86(住家船) | 将船体进行拆解,并将拆解后产生的船体等垃圾清除出漓江区域河道。在船体拆解运送过程中,江面不能散落漂浮垃圾,江底不能有沉落船体和拆除垃圾。 |
条 | 150(竹筏) | |||
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 ||||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42.5万元 |
五、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包含水上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拆解或金属、废旧物资回收并有相应水上施工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 2016年6月24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17时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3. 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竞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八、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须足额交纳)。
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竞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七星支行,银行账号:6600 1105 2605 6000 10】,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象山区农村工作局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象山区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徐主任,0773-3820549;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
项目联系人:李铁龙;联系电话: 0773-2536630;传真:0773-2536630。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207100。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