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川区郭里头河、新生北河截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崇川区郭里头河、新生北河;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及排水管道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到2016年11月,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2.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01 | 道路及排水管道改造 | 500.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27日9:30时整,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评标办法
特别提醒:本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若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评标终止,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①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且与身份证同时提交给招标人进行核验 |
2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3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4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5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6 |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2015年11月~2016年4月社会保险连续6个月缴费清单或有效证明 | ①劳动合同书 ②社会保险连续6个月缴费清单或有效证明 |
10 |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 |
11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
12 | 企业履约情况 |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
五、商务标评审(满分97分)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商务标评审办法分为方法一、方法二两种,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其中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渣土弃运单价的报价≤15元/m3的报价;
②拆除清运遗留构筑物的单价报价≤45元/m3的报价。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0%、65%、70%;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90%;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分,下浮1%扣 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分×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后两位)。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手册中最近一次半年得分或者年度平均得分(参考通建工(2014)138号文)。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七、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者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人最高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和企业信用评定分均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8、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青年中路 | 地址 | 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01室 |
联系人 | 严先生 | 联系人 | 徐茂斌 |
电话 | 0513-85589280 | 电话 | 0513-80901318,13585212988 |
传真 | 传真 | 0513-8090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