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红旗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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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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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红旗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凤城市红旗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 ]
招标代码:0415201609002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6090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城市红旗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发[2016]2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城市红旗镇中心小学,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装饰、给排水、电采暖及电气等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城市红旗镇永兴村。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层数:  3层  其他 建筑面积2463平方米 。

2.3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电采暖及电气等工程。

2.4工期要求:2016年7月26日开工至2016年10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96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10)参与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站网址为 http://60.21.141.206)。注:需携带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确认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原件及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地址:凤城市凤山路76号)进行资格确认。具体详见丹东市政府采购网采购通告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 11:30时,下午01:30时至04: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丹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城市红旗镇中心小学  

地址:凤城市红旗镇永兴村一组            

联 系 人:王海鹰          

电 话:0415-808313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市苏华苑F区(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凤城办事处)

邮 编:118001 

联 系 人:张  扬

联系电话:0415-8200222

传 真: 0415-8200222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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