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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管网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管网材料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管网材料采购项目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干线总长约4435米(开沟长度) 2.3交货时间: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5采购范围:DN1200-DN100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管件及现场接头保温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聚氨酯保温管、管件供应商必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供货劣迹)及优良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截止到2016年5月1日前)并且从事聚氨酯保温管、管件生产的厂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10年及以上制造经验(见营业执照) 3.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网上可查,并提供查询方式)。 3.4为确保保温管件焊接质量,须提供如RT、PT、UT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职业注册证作为证明资料。 3.5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覆盖本招标产品范围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型式试验检测报告。 3.6取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近三年(2013年—2014年)每年销售额不小于10000万元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拒绝、否定或保留意见)。 3.8具有良好的国内聚氨酯保温管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原件),2014年1月1日至今,有3个以上管径在DN1000及以上业绩。 3.9具备A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证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各投标人(供应商)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职业注册证、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年以后DN1000及以上投标产品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份(合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下午14时整,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和平路二段7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416-458450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 121007 联系人: 杨阳 电话: 0416-3585381 传真: 0416-3596622 201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