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车务段全热回收新风空调热泵机组压缩机及充电电瓶采购重新公告
项目编号:WZCGS2016-TP163
经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处批准,吉林车务段全热回收新风空调热泵机组压缩机及充电电瓶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予以二次公告,邀请国内资质合格的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吉林车务段全热回收新风空调热泵机组压缩机及充电电瓶采购
二、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沈铁物资〔2012〕525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招标投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沈铁物资〔2013〕21号);
3.《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公开采购补充规定》(沈铁物资〔2013〕228号);
4.《关于物资公开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物供〔2014〕7号);
5.《关于优化物资公开采购组织的有关规定》(物供〔2015〕2号);
6.《沈阳铁路局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5〕114号);
7.《物资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沈铁物资〔2015〕407号)。
三、资金来源:
A01为成本,A02为吉林车务段2016年零小更改项目计划
四、采购内容:
详见公开采购公告附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
六、谈判保证金
申请人须以申请厂家账号名义(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低于首次报价总价的1.5%),申请人须在谈判2日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拒绝其参加谈判。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092210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报价文件》必须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8:00时-8:30分在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四楼开标室(地址:沈阳站东广场对面中华路1号1912饭店院内,入口在昆明南街12号)当面递交给采购人,递交文件请走供应商通道。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被授权人应持法人委托书)参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谈判期间须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授权书)。
八、公布首次报价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8:30分。
九、谈判文件获取:
如申请人有意获取谈判文件,请与张先生联系(联系方式附后),并将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或序号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给联系人。
十、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人:A01标段李先生电话:18943501700
A02标段张先生电话:18104491488
谈判事项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62021977手机:1860242462318640545325
本公告在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网(www.sytljwzzb.com)上发布。
附录:
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
2016年6月21日
附表
标段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地点 | 期限 |
A01 | 压缩机 | 25匹 | 台 | 1 | 吉林站 | 2016年6月30日前 |
A02 | 电瓶 | 容量:230Ah,行驶里程:80km,充电时间:8-10h,充电电流:30Ah,输出电压:6v。电瓶长宽高尺寸:长34cm 宽16cm 高30cm | 套 | 1 | 吉林市棋盘车站 | 接到通知后尽快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