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1
项目名称:房山区新农村办关于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蓄热式电暖器)
项目编号:FSCG2016【1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号龙建大厦五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60307167
采购机构代理全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69361378
首日公告日期:2016年6月21日
更正日期:2016年6月21日
更正理由:采购人申请变更,经论证专家同意
更正事项:取消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9条、“招标文件领取要求”第7条“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条款。
项目联系人:王华兵 窦海鹏 赵子龙
联系方式:6936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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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