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宁波)西店新城城市规划馆勘察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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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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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中信(宁波)西店新城城市规划馆勘察及设计

2.工程概况:西店新城城市规划馆位于西店新城的重要地段,西为甬临公路(214省道),甬台温高速出口,南部为新城中轴线;东部为城市启动区商业风情街;北部为综合购物中心、人文智慧别院;处于新城“门户”的重要位置。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25历天和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

勘察周期15日历天,自勘察开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勘察与初步设计同步。

3.招标范围:先期招标人已委托国内知名设计单位对本工程进行方案设计。本次勘察及设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即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 、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消防、绿建、幕墙、景观、市政(含管线综合)、泛光照明,及内装修装饰配合(建筑、结构、机电专业等各专业),以及工程经济、概算等,其中标识标牌导向设计、电梯、室内精装修由业主另行委托。工程勘察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地质分析、基坑围护设计等等。

4.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5.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有限数量制,即:开标后,按照开标程序,进行资格评审,合格后开展资信标评标,根据资信标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10名投标人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少于10名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若最后有并列名次的抽签决定);技术标、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人不通过的,不再递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审核通过。

5.省外企业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6.投标人(如有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企业。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2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招标公告发布和报名要求: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1日14:00时。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下午14:00起—2016年6月24日下午16:30 时止。

3.报名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4.报名须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凭身份证原件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勘察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⑸.联合体协议书(如有);(6)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报名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

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和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投标人须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本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无效的后果自负。

6.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

4、银行帐号:33101995438050504186

5、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宁波)西店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西店南路136-1号3楼

联系人:刘光明

联系电话:15867557549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8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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