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示范工程(子项目四)—翠湖再生水补水与水质改善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昆发改地区【2016】319号文批准该项目,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主城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示范工程(子项目四)—翠湖再生水补水与水质改善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2.2 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管网及连接管路优化工程、湖体核心处理系统工程、水生动植物系统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建设集中处理站机房2座,管网3.7公里,安装孢子转移一体机7台;湖体安装37台推流复氧机、26台生物栅及配套连接管线;种植水生动植物28000 ㎡。总投资为299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926.88万元。 2.3 招标范围:昆明市主城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示范工程(子项目四)—翠湖再生水补水与水质改善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含工程的设计(设计工作内容为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跟踪服务)、施工、维修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工期要求:满足工程建设及业主要求。 2.5 质量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达到招标人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施工标准及规范,并交付使用获得通过。 2.6发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7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2.8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含给、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业绩。拟派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3.4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业绩。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该施工负责人可由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 企业项目类似业绩: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业绩。 3.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会计报表。) 3.8 省外企业要求: (1)省外设计企业要求:须提供入滇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省外施工企业要求:须提供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滇备案信息登记。 (2)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承诺中标后在本地成立分支机构,且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按照本地财务税收制度纳税)。 (3)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承诺中标后除主要管理人员外尽可能聘用本地劳务人员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 3.9 信誉能力要求: (1)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投标人资格被取消。 (2)信誉情况:投标人近三年无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所施工项目内无施工、安装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名单公告》等情况。 (3)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企业须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提交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则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0 投标人承诺书。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上述条款第3.1-3.11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6-21 11:33 至 2016-06-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7-14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湖滨路 联 系 人:陈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写字楼5栋12层 联 系 人:钱岩 邮 编: 650000 电 话: 0871-68375449-605 传 真: 0871-68375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