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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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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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郧西县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品目

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构筑物/水利管道

采购人郧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6月21日 00:00  至  2016年06月27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0:00
开标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青松
项目联系电话18507289992
采购人郧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郧西县城关镇花苑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719-6227477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07289992

郧西县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郧西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郧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 西财采计【2016】58号采购执行确认书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郧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

2.2本次采购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门、城关、香口、安家、三官洞等乡镇饮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金额约600万元。

第二标段:上津、槐树、店子、关防、湖北口等乡镇饮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金额约600万元。

第三标段:夹河、景阳、羊尾、涧池等乡镇饮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金额约650万元。

第四标段:观音、马安、六郎、河夹等乡镇饮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金额约650万元。

以上标段实际供货量差异较大时,采购单位有权按平均供货原则进行调整。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中所需的管材、管件,品种为PE100供水管,工作压力0.6~1.6 兆帕,管径为20~315 毫米不等,共 14  种类型。采购总预算: 2500 万元。

2.4工程质量要求:所需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T13663-2000)。

序号

PE100管材规格mm

压力Mpa

概算数量(米)

1

20

1.6

2

25

1.6

3

32

1.6

4

40

1.6

5

50

1.6

6

63

1.6

63

1.25

7

75

1.6

75

1.25

75

1.0

8

90

1.25

90

1.0

90

0.8

9

110

1.25

110

1.0

110

0.8

110

0.6

10

125

1.0

125

0.8

125

0.6

11

160

1.0

160

0.8

160

0.6

12

200

1.0

200

0.8

200

0.6

13

250

0.8

250

0.6

14

315

0.8

315

0.6

交货地点:施工地所在的各个乡镇          交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5每个具有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PE管材和管件),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2)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单个合同大于500万的供货业绩(同时提供政府网站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

(3)信誉要求:在招标投标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

(4)其他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PE管还需具有产品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家相关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申请报名的条件:

(1)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1 至2016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⑤业绩证明原件;⑥卫生许可批件;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获取: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至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上午9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大厅。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时整。

  (2)开标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大厅。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郧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徐佳            电  话:0719-6227477        

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青松           电   话:18507289992

                                      2016年6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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