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桑植至龙山公路、江背至干杉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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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2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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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桑植至龙山公路、江背至干杉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6-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桑植至龙山公路、江背至干杉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省政府批复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投资,项目业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拟对本项目第二标段(桑植至龙山公路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第三标段(江背至干杉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桑植至龙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在桑植县城西北的贺龙电站附近,与桑植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对接,路线向西经两河口、陈家河、撒埠溪、上河溪、龙山县水田坝、新场坳、茨岩塘、茅坪,路线终点位于龙山县茅坪乡,与在建的龙永高速“T型”交叉设置茅坪枢纽互通连接,主线全长68.394km。另建设茅坪连接线,总长11.06km,为改建公路。估算总投资额为87.791亿元(含连接线)。

桑植至龙山高速公路项目因涉及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国家相关规定需编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招标范围为编制该高速公路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提交专题报告书,通过农业部和省环保厅审查并获书面意见。

第三标段:江背至干杉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在栗树坡新建互通接浏醴高速,往西经泉水冲、楠木村,在陈家冲设置互通接S206,之后经日塘冲、长茅岭、小塘坡、道师岭、东冲,在落步塘利用既有铁路桥下穿沪昆高铁,继续往西经下北延塘,在杉木园设互通接黄江公路,之后经王家冲水库南,对接既有干杉互通,主线全长约19.505km估算总投资额为18.4亿元。招标范围为编制该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有审批权的行政审批机关审查并获批复。

每个投标人可以对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01011起算内至少完成过1个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21日至2016625(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100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费每套/标段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 71110 30,投标人应于当日9 30 分至10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11

人:柳女士

话:0731-84768683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

联 系 人:刘先生黄先生

话:1397316813818607370167

2016621

附件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第二标段:桑植至龙山高速公路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第三标段:江背至干杉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具有交通运输类别)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全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的复印件、上表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第二标段:桑植至龙山高速公路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

201011起算,应独立完成过1个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获得农业部的书面意见

第三标段:江背至干杉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201011起算,应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并获得有审批权的行政审批机关的批复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关批复的复印件,并提供完成情况的业主相关证明材料(环评批复、农业部的审查意见和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第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水产专业高级职称,能开展水生生物专题评估工作,具有8年以上(含8年)相关工作经验,201011起算担任过1个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负责人。

分项负责人

2

水产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能开展水生生物专题评估工作,201011起算担任过1个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分项负责人。

第三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环境工程高级职称,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含8年)相关工作经验,201011起算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环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水环境影响评价

分项负责人

1

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201011起算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环评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分项负责人。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分项负责人

1

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201011起算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环评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分项负责人

1

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201011起算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环评项目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分项负责人。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项负责人

1

环境工程高级职称,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201011起算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环评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项负责人。

注:1.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不得取消资格)

2.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环评批复、农业部的审查意见和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全部

201011起算,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被有关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现仍在处罚期内;

2.因违约而被解除合同;

3.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被责令停业;

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信誉要求事项作出说明。

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2.2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

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情形。

2.3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2.5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部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0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30

c.投标人的信誉5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部分)

d.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研究思路8

e.环境影响评价重点难点的分析和技术建议10

f.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安排7

g.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0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价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

2.9

第二信封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h.投标价10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位13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

素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

类似评价

项目业绩

18

投标人业绩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计12分;从201011起算,第三标段每超过完成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的加计3分,加满6分止;从201011起算第二标段完成有关建设项目涉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或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评价并获农业部意见的加计3分,加满6分止。

2

第三标段投标人交通项目获省级及以上环保或交通部门奖项的,加2分;第二标段投标人类似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门奖项的加2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30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项目负责人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计10分;从201011起算,第三标段主持的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

每增加一项,加2分,加满4分止;从201011起算,第二标段完成建设项目涉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或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评价每增加一项,加2分,加满4分止。第三标段项目负责人主持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有关环保项目从201011起算获省部级奖项的加0.5分,加满1分止;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完成生态影响专题评价从201011起算获省部级奖项的加0.5分,加满1分止。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各分项负责人均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计12分;各分项负责人中,从201011起算,第三标段主持的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每增加一项,每人加1分,加满2分止;从201011起算,第二标段完成建设项目涉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或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评价每增加一项,每人加1分,加满2分止。第三标段各分项负责人参加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有关环保项目从201011起算获省部级奖项的加0.5分,加满1分止;第二标段各分项负责人完成生态影响专题评价从201011起算获省部级奖项的加0.5分,加满1分止。

C

投标人的信誉

5

符合资格

审查条件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计5

受处罚

-2

5年中,投标人受到省级及以上环保或农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

D

环境(生态)影响评价总体研究思路

8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研究思路

8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思路清楚、理解合理的计7.08.0分,较合理的计6.07.0分,一般的计5.06.0

E

环境(生态)影响评价重点难点的分析和技术建议

10

环境影响评价重点难点分析

5

环境影响评价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的计4.35.0分,一般的计3.54.2

环境影响评价对路线方案可行性等技术建议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建议,可行的计4.35.0分,一般的计3.54.2

F

环境(生态)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安排

7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安排

7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的计6.27.0分,一般的计5.66.1

G

环境(生态)影响评价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

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保证措施

5

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计4.35.0分,一般的计3.54.2

环境影响评价进度保证措施

5

环境影响评价进度保证措施,可行的计4.35.0分,一般的计3.54.2

续上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H

投标价

10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对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前三名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并进行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评审及修正后合格的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未开标的,投标报价不计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 E1×(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E2×(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其中:

F = 10

E1 = 12

E2 =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评标办法中所述的获奖类型指: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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