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银川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水务局第二排水沟整治工程监理、设计的采购事宜。为了保证所需标的达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标段 | 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 | 采购人 |
一 | 第二排水沟整治工程监理 | 银采中(公)【2009】第35号 | 银川市 |
二 | 第二排水沟整治工程设计 | 银采中(公)【2009】第36号 | 水务局 |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设计资质:水利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监理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简历及法人委托书,企业设计师表册,近三年来完成的设计业绩和完成的代表项目一览表及奖惩情况的证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6、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注: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或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原件)。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9月15日上午9时起至2009年10月12日下午5:30分止,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 (E-mail:yc6666@126.com)的方式发出,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公司电子邮件的地址后,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如投标供应商要求邮寄,则须支付人民币50元的邮寄费)。
免费索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0951?6093070
五、投标答疑时间: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之前(招标人自上午8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6093070 6081245 6017107
联 系 人: 杨立双 陈树公 李海霞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6888836 马庆宁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0951?6093010 石光兴
九、本次采购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