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MW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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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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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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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 工程名称 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2MW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 建设单位 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龙虬镇垃圾填埋场西侧 工程 概况 建设规模 垃圾日处理量:700吨(350t/d×2台)+70t/d市政污泥(含水率约60%) 资金来源 自筹 质量要求 1.保证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性能考核。 2.保证机组全年累计运行不低于8000小时; 3.设备主体使用寿命达到30年。 工期要求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并可按买方要求予以延长,但最终交货时间不超过8个月 最大单体 面积 / 交货时间 按招标人具体要求 招标内容范围 提供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机械、仪器仪表、控制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并承担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的服务。 投标人 资格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5个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4)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和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报名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 2016年 6 月 27 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8:00,报名时提供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地点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投 标 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雍华府支行 账号:1108 0208 1910 0002 939 资 格 审 查 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0827735、15861386906 公告时间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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