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6-2018年度力能区供热系统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业主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力能区供热系统运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华能石岛湾电厂
2.2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为:供暖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和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两台锅炉运行,停运锅炉的保养,及系统设备消缺安全措施实施,水处理、化验、加药等运行相关工作。
相关运行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上岗证,保证安全运行,主要工作为:
1)在运行供暖期开始前的设备检查、试转等相关准备工作。
2)采暖季锅炉运行及向各用户供热(汽)符合供热(汽)设计规范要求或达到招标人供热(汽)的品质要求。供热系统用水水质满足《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2008)》标准要求。
3)供热系统运行和停运期间的巡视工作。各种与供热(汽)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程的编制、实施、记录、归档和移交, 抄录、填写运行日志、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巡查记录等运行相关记录文件。
4)停暖期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供热系统的保养,及维修消缺、大修期间安全措施执行及系统试运工作。
5)负责运行用化学品、化学分析用化学试剂等的采购,并负责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甲方管理程序的要求使用、储存化学品。运行用化学品有:工业盐、磷酸三钠、氢氧化钠、生石灰等;化学分析用的化学试剂有标准试剂、指示剂 、缓冲液、除盐水等。负责燃煤验收、检验、保管。
投标方应确保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及工作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服务期限:
投标服务期限为24个月,供暖期锅炉运行(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和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停暖期维护保养(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地点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所属人员(司炉证)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培训,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
3.3 投标人在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施工安装、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项类似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5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7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6月19日8:30起至2015年6月24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所有本公告后附件及相应附表内容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等);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66元,售出不退。
4.3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圣心
电话:13393119009
传真:0311-87758865
2016年6月18日
附件 报名表
序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 | |
1 | 营业执照证书 |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 |
2 | 经营范围 | ||
3 | 资质等级证书 | (如有,请在此处注明证书名称) | |
4 | 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业绩共计: 项; 投标人请按以上格式要求填写业绩情况。 | |
5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 |
6 | 电子邮箱 |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7版)文件。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