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高台子镇台子山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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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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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高台子镇台子山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

重发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义县高台子镇台子山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围

1、工程名称:义县高台子镇台子山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2、招标单位: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招标代理: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义县高台子镇台子山村等四个村;

5、建设规模:约 269公顷;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9、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及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区共分为 3个标段,本次招标只对其中的 3标段进行重新招标。投标单位可同时兼投“义县 2014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 6个项目区共 15个标段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1个标段;

11 、计划工期: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工期共5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及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其中一项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 划设计部门有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具有信用辽宁网备案的 A级(含 A级)以上信用等级;

6、投标单位企业业绩情况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 1)近 3年在辽宁省内完成验收合格的 3个(每个 200万)以上或 1个( 500万)以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业绩的单位(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

( 2)近 3年在辽宁省内完成验收合格的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相近的其他工程(如建筑、农田水利、道路、基础工程),累计合同总额大于等于 6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

7、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义县 2014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 6个项目区共 15个标段,在已经开标的 13个标段中被抽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 2016年6月15日 至 2016年6月21日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地点在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6月15日 至 2016年6月21日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地点在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不含其它相关资料),售后不退不换。

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用辽宁网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业绩证明材料(网上中标公示彩色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复(打)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不能兼任技术负责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均需本人持证到场,以上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复(打)印件均需要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材料统一审核,如发现虚假材料取消其投标资格。以上条件完全符合的投标人(单位)为准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6年7月5日 上午09:30时

2、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选取中标单位

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意见》的通知,在公证处监督下,摇号产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 义县国土资源局振兴街 58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 0416-278897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号

邮 编: 11002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4-31567602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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