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增城区致明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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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8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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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增城区致明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6〕6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增城区致明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

1.2.3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拆除原二龙小学闲置旧址建筑2629平方米,新建致明学校总建筑面积为1165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049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3643平方米,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1226平方米,办公用房1766平方米,生活用房4038平方米,架空层及连廊1162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5744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050平方米,道路广场4710平方米,绿地面积2180平方米,并实施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系统、弱电、标识标志系统等配套工程

1.2.4规划用地文件:增国土规划函〔2016504

1.2.5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6228号。

1.2.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717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851.72万元;

1.2.8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6 12 月,竣工日期为 2017 12 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给排水、电气、暖通、概预算专业除外),其他专业的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的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贰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式两份(若联合体投标)。

1.5.1.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7费用

1.7.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4.93万元。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20 %~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5.53万元。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20 %~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c/)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1.10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泰安路2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84133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651688-125/18565371332

1.11.4 传真号码:/

1.11.5电子/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108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61

1.12.4 传真号码:020-3282116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2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3.4 传真号码:020-32821156

1.13.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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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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