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的委托,对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115003-006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3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包组一 环境监测仪器 一批 人民币89万元 包组二 在线水质自动监测站 (水站) 一项 人民币33万元 包组三 固定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站(气站) 一项 人民币28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28842163)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账 号:3602 0647 0920 0494 25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6月17日 至 2016年7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6 月 17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 |
联系人:赵老师 | 联系电话:0757—81773199 |
传真:0757—81773199 | 邮编:52821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
联系人:李蕴健 | 联系电话:020-28842163 |
传真:010-68373131 | 邮编:100013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2884216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