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16年供水工程第二批——聚乙烯(HDPE)实壁管供水管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2016年供水工程第二批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乙烯(HDPE)实壁管供水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宜兴市2016年供水工程第二批所使用到的聚乙烯(HDPE)实壁管供水管(招标数量为工程的规划设计数量,仅作招标参考,合同签订时或实际使用时数量可能会有较大变动。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和实际使用数量的风险)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分批供货,招标人提前二天以上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在供货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和实际需要数量保证供货的连续性 原料要求:上海石化YGH041T、沙比克P6006、巴塞尔CRP100、北欧化工HE3490LS。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该体系认证必须覆盖投标产品) 3.5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9企业不存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规定的失信严重情形。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公告”附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签到时收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 月11 日14 时00 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标1室(陶都路12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票据、(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 7.1原则上供货后,第二个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为结算截止日期。合同货物送抵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仓库,经需方现场验收合格,每月30日前开具所供货物的全额税务发票(附送货签收回单),需方在30日内支付发票金额60%的货款; 7.2已送达现场并开具发票的货物,在货到现场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支付30%货款; 7.3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由于财政结算等流程设计问题,特殊情况结算会滞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6 月17 日至2016年6月22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9. 联系方式
2016年6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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