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王港听雨路水闸项目、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施工监理
2016-06-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王港听雨路水闸项目、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施工监理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新发改函[2015]116号/湘新发改函[2015]119号/湘新发改函[2015]136号/湘新发改函[2015]234号/湘新发改函[2015]241号/湘新发改函[2016]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王港听雨路水闸项目、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王港听雨路水闸项目、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片区 2.3 建设规模:(1)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梅溪湖环湖道路初期雨水截流工程、梅溪湖及周边水系的智慧水务工程、梅溪湖水体及三环线上游撇洪渠水生态修复工程。 梅溪湖环湖道路初期雨水截流工程,包括相应的截流井、管道以及潜污泵、调蓄池(2座)、新建雨水净化区(4座)、现有雨水净化区改造及内湖治理等。 梅溪湖及周边水系的智慧水务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调度系统与防汛抗旱监控预警系统(建设3个水位雨量站、2个水位站、3个阀门监控站、2个泵站监控站、1个流量监测站、6个高清视频监控站)、排水管网监测及模型模拟系统(建设13个排水管网液位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1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4个高清视频监控站)、智慧水务平台(集成GIS技术、BIM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库技术、Web服务、移动APP应用的水务平台)、梅溪湖应急广播系统(采用RSD调频广播技术,100W调频广播发射机)。 梅溪湖水体及三环线上游撇洪渠水生态修复工程:①梅溪湖二环线以西已建成湖体水生态修复165万m²;②三环线撇洪渠疏浚段约2.0km,水生态构建段约3.0km;③高排渠生态塘水生态系统构建约5000m²、山塘水生态系统构建约5000m²;④新建鸟类栖息地观鸟绿洲(面积约4200m2)和护鸟绿屿(面积约2000m2)。 (2)龙王港听雨路水闸工程项目:本工程为龙王港听雨路水闸工程,主要由以下基本部分组成:上游河道扭面衔接段(含铺盖),长度为50m(铺盖长30m,右岸扭面为投影长度,斜长为63.345m);闸室段,长度为19m;消力池段,长度为35.9m(斜坡段长14.4m,水平净长20m,尾长1.5m;下游护坦海漫段(河道扭面衔接段),长度43.5m。海漫下游设置抛石防冲槽,抛石防冲槽底部位于基岩。闸室净宽65m(5孔*13m),闸墩厚度1.4m,为保证听雨路桥桥墩不被冲刷,桥墩前闸墩厚度为2.6m,边墩厚度1.2m,闸室两侧采用扶壁式岸墙连接。本工程洪水过闸流量473.72m3/s,为Ⅲ等工程,属中型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3)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从听雨路水闸沿水闸右岸梅溪湖路西沿线北侧龙王港河雷诺护坡上暗埋敷设管道,过彭家桥,接原有已敷设管道引水补给梅溪湖,引水管道总长2366m,其中,采用DN1000补水管(新建长度1321m),以及一个手电两用控制蝶阀进行连通控制。 (4)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本工程西起梅溪湖路西延线南侧,沿梅溪湖路西延线约310米后下穿梅溪湖路西延线,经规划的龙王港南岸、梧桐路至梅溪湖路西延线北侧,接入与赏月路交汇处的现状D1500排水管内。再由梅溪湖路西延线与映日路交汇处的现状D1500排水管沿映日路下穿龙王港接入北岸新建的D2000排水管,总长约4166米。其中:沿梧桐路敷设的排水管约1052米并入道路一同施工不在本工程范围内。本工程排水管径在D500~D1500范围内。 2.4 工程造价:总投资15844万元,其中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9726万元、龙王港听雨路水闸项目总投资3568万元、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总投资550万元、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总投资2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期为180日历天)、龙王港听雨路水闸项目(工期为240日历天)、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工期120日历天)、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工期150日历天)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9 招标范围:梅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王港听雨路水闸项目、梅溪湖-听雨路水闸河湖连通管工程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雷锋水质净化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三期)(沿梧桐路敷设的排水管约1052米除外)各单项单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和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联合体内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承担。 3.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监理企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湘新建发[2015] 12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办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6 年 6 月 1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4.2.2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10. 招 标 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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