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西片区综合管廊项目(二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2016-06-17
梅溪湖西片区综合管廊项目(二期)项目已经湘新发改函[2015]144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组织对该项目设计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溪湖西片区综合管廊项目(二期)设计咨询; 2、建设地点: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 3、建设规模:红枫路(碧桃路-三环线)、梧桐路(黄馨路-樱花路)、梧桐路(百合路-三环线)、雪松路(碧桃路-樱花路)、樱花路(红枫路-雪松路)、铃兰路(红枫路-雪松路)、百合路(雪松路-梧桐路)、金菊路(雪松路-梧桐路)共8段,总长度约10.6公里;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投资估算: 约69122万元; 6、设计咨询周期: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至项目竣工,与本项目设计各个阶段工期同步,其中设计周期7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梅溪湖西片区综合管廊项目(二期)设计咨询的招标范围包括含方案设计、初设、扩初、施工图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咨询工作,对主体工程、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监控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全过程设计提供咨询服务工作。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长度不少于5000米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业绩; 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项目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或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6 月17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网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 6 月2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网门户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设计补偿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9时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湖南湘江新区网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十二:招标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