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项目配套热电站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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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1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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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项目配套热电站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备案号:JXZD[2016]004—3JXJH 061

1.招标条件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就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工程项目配套热电站工程已经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产业字【2011509号、赣发改产业函【201227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工程项目配套热电站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

2.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江西省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如果国家、江西省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有缺项和不适用条款,则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厂区内的土建工程施工;

2.3.2、热电站厂区内1×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2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系统设备的安装;

2.3.3、在热电站建设过程中的伴随服务:现场设备与物资(材料)的卸车保管;与原有1#机组和本期水处理等外包系统的互联互通;单机和整体联动试运行;

2.3.4、协助招标人(监理)依法依规完成合同内各项工程的申报、验收、消缺等。

2.3.5、对招标人的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现场培训等和质保服务。

2.3.6、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根据设计院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保留对所有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权利。

2.4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承包方接到项目监理、发包方共同签署的开工令后300个日历天内完成168整体试运行和消缺工程,具备随时点火投运条件。承包方应根据自报工期及本工程特点和对本工程的施工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机具,不能因为各种原因延误工期,影响最终竣工时间。若确有不可抗拒因素延误工期,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但须由承包方提供经发包方及监理确认的、注明延误原因的即时书面资料;由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按合同价的0.1%扣款;不管是发包方原因还是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均不得向发包方要求人员窝工、施工机械重复进出场、施工机械闲置台班等费用的索赔。

2.5建设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基地,本次招标建设项目用地已三通一平。

2.6本工程设计单位: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必须不少于43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并同时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11——20151231日)必须具有1×25MW及以上容量燃煤热电机组1台套的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业绩;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五大员”要求均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单位在投标提供名单时,附有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组建项目部人员。具体如下:

3.3.1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必须至少主持过1×25MW及以上容量燃煤热电机组的安装业绩。

3.3.2 项目副经理要求:拟派项目副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3.3 项目“五大员”要求:拟派项目施工员(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至少需中级以上职称),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检员、材料员、预算(资料)员均提供上岗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1311——20151231日)无招投标和履约不良、未因投标人原因涉及诉讼案件或仲裁、施工过的工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5外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取得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投标备案通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合格条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详见评标办法要求),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将视作不合格。

4、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6617 日至2016 6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时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227824(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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