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涂装车间及车身编组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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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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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涂装车间及车身编组站工程

发布时间:[2016-06-17]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涂装车间及车身编组站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QH-ZB-2016313G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6]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涂装车间及车身编组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涂装车间及车身编组站工程。

2.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涂装车间:69697.21㎡;车身编组站:4650㎡。建筑层数:涂装车间四层;车身编组站单层,局部二层。结构形式:钢结构。

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对应施工图纸),其中包括涂装车间及车身编组站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等。

2.4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泰达宁河工业园。

2.5工期:2016年7月20日开工,车间暖封闭日期2016年11月30日,2017年4月30日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均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安全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及天津市投标资格的IC卡,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

3.5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任职,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6非天津市的施工企业须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或有效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460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

3.8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正、副、安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张迪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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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ICP备050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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