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城东区临时排污管道工程(二、三、四、五标段) 已由桃源县发改局以桃发改招〔2016〕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1 请从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2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7日 09时30分,地点为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662932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阙先生
联系电话:1587362888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朝阳路长胜桥沙港家苑1栋1单元1楼
联 系 人: 李忠勇 周溶
电 话: 0736-7262528
传 真: 0736-7262528
该招标文件已在桃源县住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