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黔江区群力路道路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1】2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正阳大道东侧群力居委。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该项目为城市市政道路管网,群力路起于正阳大道,止于经五路,全长约403.445米,路幅宽为18米,道路为城市次干道II级,总投资额约542万元。
2.3招标范围:重庆市得森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工期为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3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 个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集团)有限公司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西山路749号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徐先生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23-79229598电话:138968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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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