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大塘埠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其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箱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响应。 | | | | | |
| | | | 1、外形尺寸(mm):≥4845×1520×1915; 5、轮距(前/后)(mm):≥1330/1180; 14、排放标准:GB18352.3-2005(国IV阶段),GB3847-2005; 16、排量/功率(mL/kw):≥1809/45。 | |
| | | 1、外形尺寸(mm):≥2220×1430×1150; 4、材质及做工:采用低碳合金材料制作,不变形,外形美观(箱体底部两边必须采用圆弧形制作,不接受其它制作形状),自重轻且结构强度高; 5、箱体后部采用胶条密封,能防止污水滴漏,具备轻便调节扣式的后门锁紧机构,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二次污染(采购单位验收时将进行试水验收,出现漏水现象,一律拒收); 6、具备占地面积小、转场方便灵活、无需土建、一车配多箱、循环运输等特点; 7、其他要求:所投产品(车厢可卸式垃圾箱)必须与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使用。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2016年06月15日至2016年06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谈判地点:2016年06月22日1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址: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账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 网址: 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