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剑南路西段供水加压站项目化学法高纯型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的采购及安装比选段 |
到货地点 | 项目施工现场 |
到货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供货到现场,安装以比选人书面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 |
需货量 | 化学法高纯型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1套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
采购 | 化学法高纯型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1套,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二氧化氯的产量为500g/h(具体参数、配置要求详见“第三章 二氧化氯发生器技术条件书”)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格要求:
A、供应商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其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拟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B、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指:与县级及以上公共供水企业签订的化学法高纯型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供货业绩);
C、如为供应商应具有所投产品的代理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沙河壹号B座402-404号)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6年6月 15 日至2016年6 月 20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A、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B、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C、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D、品牌授权证书;E、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验原件。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两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8 日 10:00前。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1)在2016年 6 月 28 日 10:00前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2)在2016年 6 月 28 日 10:00时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6年 6 月 28 日 10:0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比选申请人派人参加。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多轮报价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沙河壹号B座402-404号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65013213
传 真: 028-84597486 2016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