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济宁高新区东四路蒸汽管线工程监理(南段及北段部分)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网下询价方式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GXZC/2016/X00025
2.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东四路蒸汽管线工程监理(南段及北段部分)
3.采 购 人:济宁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监理的工程内容及工作范围:济宁高新区东四路蒸汽管线工程(菱花富贵园段除外),南起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北侧,东四路西侧现有DN400直埋蒸汽管线处,北至327国道距东四路约130米处,接现有蒸汽管线固定支架处。以菱花富贵园段居中,划分为南北两段,其中南段范围至固定支架G11附近,北段范围至固定支架G16北20米。管道敷设采用钢套钢有补偿直埋敷设的方式,主要管径DN400管线敷设长度约850米。该工程主要包括管沟土方开挖、钢套钢直埋蒸汽管道敷设、固定支架补偿器安装、检查井浇筑、原有路面、绿化的拆除与恢复、原有架空管道拆除及回收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作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6.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7.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2 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询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7.3 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4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
7.5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等有关规定;
7.6 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7 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高新区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报价携带材料:
欲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监理大纲需同时提交。报价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送至规定地点即可,不接受提前报名。
9. 报价要求:
9.1 报价币种:人民币。
9.2 报价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且不得更改;
9.3 报价单上不允许手工填写价格,否则不予评审;
9.4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
9.5 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不得出现报价金额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9.6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9.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3 万元整;本预算金额作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限价内供应商可自主报价,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按废标处理;本采购为一个包,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
10.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70%,余款审计后一年内付清。
11. 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1.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20日14时00分至2016年6月20日14时30分
11.2 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14时30分
11.3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A2座一楼会议室
12. 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提供服务质量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济宁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兵 联系电话:15969789917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孙素梅联系电话:0537-3255101
济宁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jnzfcg.gov.cn
具体详情请登录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gaoxin.jnzfcg.gov.cn
注意事项:请各监理单位以报价单形式进行报价,现场递交。递交报价单的同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供询价小组核验: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拟任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监理大纲同时提交,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016年6月15日
东四路蒸汽排管监理招标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