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询比价采购单
报价企业:
我办需采购以下物资,请贵单位按本采购单信息报价(报价要求为:含税包到价,运输方式为:汽运 )于5月20日 15:00 时前,将报价电子邮件发至我办(邮箱地址:jxmtxbj@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报价物资名称)。到货地:洛市镇,收货单位江西新洛供应公司联系电话:0791-88332425,传真电话:0791-88323814,联系人:朱嵩云)。结算方式为供货方以报价为基础,下浮3%为实际交易价格并以此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与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货款。
注:报价企业必须为所需物资直接制造商。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要求交货时间 | 供方响应交货时间 | 产品执行标准 | 备注 |
潜污泵 | BQW15-40-4 | 台 | 2 | 6月20日 | 电压:660v | |||
潜污泵 | BQW65-20-7.5 | 台 | 6 | 6月20日 | 电压:660v |
备注: 1、本询价单仅适用该询价单所叙述的物资采购项目;2、本询价单的报价不作为签订合同的必备条件;3、询价人根据询价情况确定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询价人对非供货方不作另行通知且无义务对非供货方作任何解释;4、结算方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凭收货单位出具的货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90天内向供货方支付货款总额的90%(现金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余下10%的货款待产品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12个月),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付款方有异议的,请报价方在询价单备注中说明;5、本询价单由物资采购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