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贵发改农经【2015】577号《关于转下达自冶区发改委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项目编号:ZPGGZB-2016-002(招标文件备案号:湘智招字[2016]第0313号)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城镇旺华村旺岗屯。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1900㎡,项目将建设池容为1050立方米的CSTR搪瓷拼装罐反应器,日处理猪尿排泄量及冲洗综合污水100立方米,附属建设酸化调节池30立方米,集水池30立方米,贮液池2000立方米,贮气柜200立方米。建设沼液供应管网。
合同估算价:约298万元(人民币)。
要求工期:90天日历天,定额工期10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一位持有农业部认证的“高级技能沼气生产工”的职业资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 月21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7月7日 0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评标方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贵港市政府门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港北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5-4258127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城镇旺华村旺岗屯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何小莉
电 话:13707858813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时代新城1幢1-1号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李素凤
电 话: 0775-4365166、0775-4365603
传 真: 0775-4365166
电子邮箱: 2065242925@qq.ocm
来源: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