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06-14 09:52:43
采购编号:HZBH2016ZC005采购品目:环境治理服务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高燕辉项目经办人:杨丽丽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惠州市排水管理中心沉砂池清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ZBH2016ZC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排水管理中心沉砂池清疏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00万元,按实际签证为准
四、采购数量:10座泵站沉砂池和刘屋山沉砂池清疏淤泥约3500立方米,具体数量以实际签证为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本项目需配备安全员2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购买谈判文件(现场购买,恕不邮购),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电子档,拷贝后退还U盘)、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2人)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
(注: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09:30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九、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止。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惠州市排水管理中心沉砂池清疏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97666-8018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传真:0752-5758275 邮编:516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
发布人: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