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林市自来水公司2016-2017年度管道工程附材及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人 | 桂林市自来水公司 | ||
行政区域 | 桂林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16: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10楼10-2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 |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国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2856718 | ||
采购人 | 桂林市自来水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桂林市象山区民主路48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李彦颖,0773-38900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国栋,0773-2856718 | ||
附件: | |||
附件1 | 自来水公司管道附材采购项目(A0055)招标公告.doc | ||
附件2 | 自来水公司管道附材招标文件.doc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自来水公司2016-2017年度管道工程附材及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自来水公司2016-2017年度管道工程附材及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国栋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67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民主路48号
联系方式:李彦颖,0773-38900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国栋,0773-285671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管道工程附材及维修材料 | 1 | 批 | 用于日常自来水设施故障抢修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10楼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2000元 (人民币, 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7月5日上午09时00分前到达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城中支行;帐 号:6600 1200 4199 9000 1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