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
采购人 | 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17: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 ||
预算金额 | ¥2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小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537100 | ||
采购人 | 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贵港市港城镇旺华村旺岗屯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何小莉、5371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港市金港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时代新城1幢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素凤、0775-4365166、0775-4365603 | ||
附件: | |||
附件1 | 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编号:ZPGGZB-2016-002)施工招标公告.doc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项目编号:ZPGGZB-2016-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小莉
项目联系电话:5371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港利养殖有限公司
地址: 贵港市港城镇旺华村旺岗屯
联系方式: 何小莉、5371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素凤、0775-4365166、0775-4365603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时代新城1幢1-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1900㎡,项目将建设池容为1050立方米的CSTR搪瓷拼装罐反应器,日处理猪尿排泄量及冲洗综合污水100立方米,附属建设酸化调节池30立方米,集水池30立方米,贮液池2000立方米,贮气柜200立方米。建设沼液供应管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一位持有农业部认证的“高级技能沼气生产工”的职业资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 6 月 15日至2016年 6 月 21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