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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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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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闽建融(N-2015)招字021-6号

开标时间:2016-06-1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建融工程咨询

业主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建融(N-2015)招字021-6号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附属工程  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2015]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东侨区天山路南侧、明月路西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用地范围内附属工程。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包括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用地范围内的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大门、门卫房、泵房、消防水池、运动场、广场、绿化景观、地下管线及围墙等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8909021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2016年7月30日前绿化、围墙及运动场基本完成;②2016年8月20日前要完成1、2、3号教学楼周边附属工程(包括主次入口大门、门卫房及校内主要道路);③附属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竣工日期计算工期数天数不一致的,以计划竣工日期为准。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于 2016 年 6月 4日8时30分至2016 年 6月 8日17时30分前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ndztb.com.cn)进行网上匿名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原则上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在购标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和邮寄地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600 元(自愿购买),投标人请携带“报名凭证”另行到招标代理公司处登记后购买。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 6月 1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非暗标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按顺序注明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备案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等信息。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因此造成无纸质投标文件可评标的,按废标处理。
7.3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请携带报名凭证(报名凭证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网络上传回执单(回执单上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签到凭证”(用于开标签到),和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开标签到。8.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及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ndztb.com.cn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ndztb.com.cn )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
地  址: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尚德小区2#606单元 ;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2916065 ;
联系人: 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7号3楼(宁德职业中专旁边)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22398  传真: 0593-2922398    联系人:   蔡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联 系 人:  龚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8339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联系电话: 0593-2985037。

友情提示:
1.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在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安装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
2.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办事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ndztb.com.cn
3.投标企业报名时,交易平台会自动跳转订单完成界面,请耐心等待(10秒)自动跳转时间。若购标人手动关闭了跳转页面,报名信息可能会被强行终止,导致报名异常。投标人需自行负责因操作失误而引起的损失。
4.完成平台服务费用支付后,即报名成功。
5.匿名报名时,投标人须及时记住匿名报名号。若遇到电脑卡住了,或者电脑死机,突然断电,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提供给海迈银行支付凭证、流水号和订单号等,以便运营商管理后台查询相对应的报名号。
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请携带报名凭证(报名凭证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网络上传回执单(回执单上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签到凭证”(用于开标签到),和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开标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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