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 | 大雁镇2016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1 | 见招标文件 | 2,864,108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打入信用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本或副本 (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施工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注:1)报名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同时提供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资料不合格;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5、信用保证金暂按预算金额的10%记取:人民币286410.00元存入下列账户。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7、按照《呼伦贝尔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呼伦贝尔市巴彦托海路1号中天大厦1201号 | 邮政编码: | 021000 | 联 系 人: | 盛沥 | 联系电话: | 0470-3578966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设银行鄂温克旗支行 | 账 号: | 15001617636050000848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 | 邮政编码: | 0211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0-8987060 |
| 2016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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