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德庆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德发改函[2016]3号批准立项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金来源由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解决,在具备招标条件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勘察设计单位。
二、 工程概况
1、 主要为集中供水片区的配水主干管道(主管网至行政村)的安装、配水支管道(行政村至自然村)的安装、中途加压站的建设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等施工内容,项目规划建设13个供水片区;总投资约20727.4万元。中标人主要向招标人提供勘察(含测量及岩土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配合、跟踪施工全过程等服务。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接受同时具有①、②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由一家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成员单位与符合勘察资质要求的另一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2家并约定设计方为主体方;
2、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四、 报名资料
1、 独立法人单位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主体方提供:投标申请函、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勘察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证书及身份证(若联合体由非主体方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至公告日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2、 联合体投标非主体方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勘察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证书及身份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已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至公告日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3、 报名资料复印件一正两副,编制封面、目录及打印页码并加盖公章写上与原件相符(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各证书及资料由提供方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料均由主体方加盖公章),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接受报名,原件退回。
五、 其他说明
1、 若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最终成果文件(含电子版)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投标无效。
六、 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通过报名单位数量小于3家重新招标;通过报名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全部为潜在投标人。
七、 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6月20日10:00~11:30,15:00~16:30;地点:德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德庆县德庆大道16号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2500元/份。
八、 联系方式
德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冯先生 0758-7763942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吴先生 0758-2729799(605)
德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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