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2MW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
建设单位 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龙虬镇垃圾填埋场西侧
工程
概况 建设规模 垃圾日处理量:700吨(350t/d×2台)+70t/d市政污泥(含水率约60%) 资金来源 自筹
质量要求 1.保证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性能考核。
2.保证机组全年累计运行不低于8000小时;
3.设备主体使用寿命达到30年。 工期要求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并可按买方要求予以延长,但最终交货时间不超过8个月 最大单体
面积 /
交货时间 按招标人具体要求
招标内容范围 提供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机械、仪器仪表、控制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并承担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的服务。
投标人
资格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5个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5)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和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报名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 2016年 6 月 20 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报名时提供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地点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投 标
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雍华府支行
账号:1108 0208 1910 0002 939
资 格 审 查 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0827735、15861386906
公告时间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