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250m3/d污水应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人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市容市政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01: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0774-5137812、0774-5268001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4-3号(正赢集团)4楼 )。 | ||
预算金额 | ¥159.4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4-5127658 | ||
采购人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市容市政管理局 | ||
采购人地址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南路33号安顺大厦C座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钟工 0774-88395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平安西路2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0774-5127658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1).doc |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250m3/d污水应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250m3/d污水应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4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76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市容市政管理局
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南路33号安顺大厦C座
联系方式:钟工 0774-88395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774-512765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平安西路22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环保设备,且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2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
3.6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环保设备,且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3.2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3.6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9.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0774-5137812、0774-5268001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4-3号(正赢集团)4楼 )。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环保设备,且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2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
3.6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环保设备,且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2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
3.6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环保设备,且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2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
3.6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环保设备,且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2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
3.6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7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