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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35T/h蒸汽链条锅炉布袋除尘器及脱硫装置采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35T/h蒸汽链条锅炉布袋除尘器及脱硫装置采购;
2、采购单位: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或2016年11月1日前;
5、采购内容:35T/h蒸汽链条锅炉布袋除尘器及脱硫装置2台。本项目为交钥匙(EPC)工程,即投标方以总承包的方式,按招标文件和订货技术协议的要求提交整套合格产品。主要内容包括:原有设备的拆除清理、新设备的设计、制造、土建工程(含地勘、桩基)、控制系统、预装调试、出厂验收、运输、安装、总调试、试运行、报检、终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操作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1)、(2)资料,且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3:30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靖亭
电 话:0429-279269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