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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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14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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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320725160426020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标段编号3207251604260201-BD-002;标段名称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6月1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29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工程规模:新建地下管廊约16公里,其中江苏大道综合管廊(医疗应急救援中心-污水处理厂)约8.6km,西安路综合管廊(环保二路-方洋路)2.9km,环保二路综合管廊(西安路-江苏大道)约1.3km,方洋路综合管廊(烧香支河-江苏大道)约3.2 km;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604260201-BD-002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包括管廊工程及附属设施,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主体工程电力配电设备、照明设备、换气设备、给水设备、防水设备、排水设备、防火和消防设备、防灾安全设备、标志辨别设备、避难设备,联络通讯设备和远程监控设备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09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标段编号: 3207251604260201-BD-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复[2016]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徐圩新区
3.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4.工程规模:工程总长度约15km,其中江苏大道(张圩河南岸—徐圩污水处理厂北侧)长约7.6km,西安路(环保二路—方洋路)长约2.9km,环保二路(西安路—江苏大道)长约1.3km,方洋路(烧香支河—江苏大道)长约3.2km,并包括一座占地面积约2000m2的综合管廊运营调度中心。
5.招标范围: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包括管廊工程及附属设施,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主体工程电力配电设备、照明设备、换气设备、给水设备、防水设备、排水设备、防火和消防设备、防灾安全设备、标志辨别设备、避难设备,联络通讯设备和远程监控设备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    期:总工期1094日历天。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施江苏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和环保二路地下综合管廊,工期为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第二阶段实施西安路地下综合管廊和方洋路地下综合管廊,工期为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其中第一阶段的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实际开工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7.资金情况:已落实。
8.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为合格。
9.合同估算价:第一阶段约7亿元,第二阶段约5亿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二)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2.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预审文件附件)。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7)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5人、质检员(质量员)15人、安全员15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若有年检,需扫描上传年检页)、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 (该证明必须明确注明具体时间,否则资格审核不合格)。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颁证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所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为准。
(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出具承诺,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见预审文件附件),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2.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1年6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在6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地铁、地下隧道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满足以上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均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项目组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业绩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组人员岗位证书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3 其他要求
2.3.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3.2根据苏建招[2010]333文,本工程执行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法人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或者不参加法人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3.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3.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3.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2.3.6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3.7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2.3.8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
2.3.9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每完成2亿元后(不累计)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5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交工验收满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100%。
2.3.10招标人设定的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06月13日00时00分至2016年06月29日24时00分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预审文件。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孙 科:   15151591813
李仕龙:   18662456928
五、电子标书制作:
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1)投标人采用国泰的制作工具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工具,用于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陈 超: 18601131457(投标工具)李仕龙: 18662456928(投标工具)
黄桂松: 15896100880(造价软件)
2)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13505156040     徐琢煜18005133017
江苏CA驻连地: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季金辉小区南,东方瑞园小区北)。联系人: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18662456928    黄桂松15896100880
广联达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一)投标报价(74分);(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三)投标人业绩(1分);(四)信用评价分(5分)。
(一)投标报价(74分)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方法一:
投标报价(74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
投标报价(74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K2=90%
Q1 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各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11、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项








0-1
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值0-1
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说明: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暗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6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在6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得1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地铁、地下隧道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四)信用评价分(5分);
关于信用评价分:此项得分需投标企业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即系统信用分×5%得出投标人信用评价法。
注:(1)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2)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或者广联达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各家施工单位到建设局进行打印,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除外〔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信用综合得分需为最近考核时段的得分,书面分值与系统分值不一致时以评标时评委从系统中实时抓取的分值为准〕。
(3)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
六、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6月13日到2016年6月29日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    代理机构地址:朝阳东路36凤凰 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0518-82256126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8116
招标人联系人:唐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家州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392577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gztb.gov.cn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0518-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18005133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15896100880 陈超18601131457
广联达软件:刘书丹18651253807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6月13日2016年06月2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06月13日2016年06月29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徐圩新区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明光联 系 人: 肖红红
电 话: 0518-82256126电 话: 0518-85633999
传 真: 传 真: 0518-8583811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lygwdzj@126.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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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工程规模:新建地下管廊约16公里,其中江苏大道综合管廊(医疗应急救援中心-污水处理厂)约8.6km,西安路综合管廊(环保二路-方洋路)2.9km,环保二路综合管廊(西安路-江苏大道)约1.3km,方洋路综合管廊(烧香支河-江苏大道)约3.2 km;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604260201-BD-002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包括管廊工程及附属设施,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主体工程电力配电设备、照明设备、换气设备、给水设备、防水设备、排水设备、防火和消防设备、防灾安全设备、标志辨别设备、避难设备,联络通讯设备和远程监控设备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09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标段编号: 3207251604260201-BD-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复[2016]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徐圩新区
3.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4.工程规模:工程总长度约15km,其中江苏大道(张圩河南岸—徐圩污水处理厂北侧)长约7.6km,西安路(环保二路—方洋路)长约2.9km,环保二路(西安路—江苏大道)长约1.3km,方洋路(烧香支河—江苏大道)长约3.2km,并包括一座占地面积约2000m2的综合管廊运营调度中心。
5.招标范围: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施工包括管廊工程及附属设施,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主体工程电力配电设备、照明设备、换气设备、给水设备、防水设备、排水设备、防火和消防设备、防灾安全设备、标志辨别设备、避难设备,联络通讯设备和远程监控设备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    期:总工期1094日历天。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施江苏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和环保二路地下综合管廊,工期为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第二阶段实施西安路地下综合管廊和方洋路地下综合管廊,工期为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其中第一阶段的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实际开工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7.资金情况:已落实。
8.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为合格。
9.合同估算价:第一阶段约7亿元,第二阶段约5亿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二)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2.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预审文件附件)。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7)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5人、质检员(质量员)15人、安全员15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若有年检,需扫描上传年检页)、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 (该证明必须明确注明具体时间,否则资格审核不合格)。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颁证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所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为准。
(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出具承诺,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见预审文件附件),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2.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1年6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在6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地铁、地下隧道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满足以上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均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项目组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业绩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组人员岗位证书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3 其他要求
2.3.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3.2根据苏建招[2010]333文,本工程执行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法人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或者不参加法人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3.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3.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3.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2.3.6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3.7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2.3.8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
2.3.9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每完成2亿元后(不累计)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5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交工验收满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100%。
2.3.10招标人设定的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06月13日00时00分至2016年06月29日24时00分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预审文件。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孙 科:   15151591813
李仕龙:   18662456928
五、电子标书制作:
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1)投标人采用国泰的制作工具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工具,用于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陈 超: 18601131457(投标工具)李仕龙: 18662456928(投标工具)
黄桂松: 15896100880(造价软件)
2)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13505156040     徐琢煜18005133017
江苏CA驻连地: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季金辉小区南,东方瑞园小区北)。联系人: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18662456928    黄桂松15896100880
广联达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一)投标报价(74分);(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三)投标人业绩(1分);(四)信用评价分(5分)。
(一)投标报价(74分)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方法一:
投标报价(74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
投标报价(74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K2=90%
Q1 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各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11、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项








0-1
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值0-1
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说明: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暗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6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在6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得1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地铁、地下隧道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四)信用评价分(5分);
关于信用评价分:此项得分需投标企业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即系统信用分×5%得出投标人信用评价法。
注:(1)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2)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或者广联达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各家施工单位到建设局进行打印,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除外〔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信用综合得分需为最近考核时段的得分,书面分值与系统分值不一致时以评标时评委从系统中实时抓取的分值为准〕。
(3)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
六、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6月13日到2016年6月29日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    代理机构地址:朝阳东路36凤凰 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0518-82256126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8116
招标人联系人:唐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家州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392577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gztb.gov.cn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0518-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18005133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15896100880 陈超18601131457
广联达软件:刘书丹18651253807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6月13日2016年06月2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06月13日2016年06月29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徐圩新区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明光联 系 人: 肖红红
电 话: 0518-82256126电 话: 0518-85633999
传 真: 传 真: 0518-8583811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lygwdzj@126.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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