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河南省林业厅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林业厅,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491号
2.2.工程地点:河南省林业厅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4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北楼、南楼和西楼三栋建筑的外墙保温,外窗改造,外墙清理,雨水改造,空调移机等。南楼新增室外电梯的保温。(注:北楼建筑面积约5083.82平方米、南楼建筑面积约4111.25平方米、西楼建筑面积约3629.63平方米)
第二标段:北楼、南楼和西楼三栋建筑的无线监控插座和LED灯具采购和安装。
第三标段:以上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6预算情况:第一标段238万,第二标段52万,第三标段4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基本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2013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外墙保温)业绩(提供至少1个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3.2.2第二标段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应包括节能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且在2013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节能产品)业绩(提供至少1个业绩合同)。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无线监控插座和LED灯具)生产厂商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3.3.1第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有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2第三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类)资格,未有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按各标段要求)}的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在在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05A)。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4 报名时请携带如下材料: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含拟派项目经理),近期纳税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少1个类似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含授权委托人),近期纳税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主要设备(无线监控插座和LED灯具)生产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证书,至少1个类似业绩合同。
第三标段: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建类),企业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含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期纳税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对于已换发新版工程资质证件的不再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三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不再要求提供原件)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 日9时30分,地点在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05B)。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5日9时30分。地点同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南省林业厅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纬五路40号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一路黄河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五楼A房间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人:邢先生董先生
电话:0371-65938021电话:0371—6568833360959056
开 户 银 行:招行郑州未来支行营部
账号: 6024 8012 7310 001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