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1、2号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本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6-05-3059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的委托,负责组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1、2号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本体改造工程招标工作,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业主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1、2号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本体改造工程
工程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以下简称“包一电厂”)1、2号300MW燃煤发电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和制造的DG1065/18.2-Ⅱ6型,亚临界、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燃烧器摆动调温,平衡通风,四角喷燃,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汽包炉,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65t/h。
包头第一热电厂配套锅炉为东方锅炉厂制造的DG1065/18.2-Ⅱ6型亚临界自然循环燃煤锅炉,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10月投产,为自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п型布置,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紧身封闭,炉顶带金属防雨罩;采用四角切圆燃烧方式,设计燃用烟煤。
三、招标内容
包头第一热电厂1、2号2×300MW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本体改造项目(包括除尘器本体改造、灰斗蒸汽加热系统、高效电源及辅助设备等)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土建、安装、拆除、检修、调试等。
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
工期:1号炉预定停炉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停炉施工时间40天。2号炉停炉日期暂定2017年,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提前通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近三年(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低温电除尘器总承包工程或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一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媒介:本次公告在 和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06月13日09:00时起至2016年06月17日17:00时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 文件费的支付
支付方式:仅支持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个人网银),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包括各种名义和形式的电汇和现金),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6.5.2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5.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客服中心联系,400-6611-700。
6.5.4 招标文件费:2035元;文件费发票开标时领取或邮寄(邮寄将按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邮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0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市天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南行400米路东)6楼大会议室。
7.2开标时间为2016年07月0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天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南行400米路东)6楼大会议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哈业脑包乡背锅窑子村南 邮 编:014010 联 系 人:张春 联系电话:18697403084 电子邮箱:995156018@qq.com |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政编码:05007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17710817571(崔女士) 答疑、澄清联系电话:17710812791(杨先生) 传 真:0311-67664022 电子邮箱:hnzbbf@163.com |
(项目名称)报名表
单位名称 | 公司注册地址 | |||
企业性质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
资质证书 | ||||
股权结构 | ||||
类似业绩(体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规模、投产时间等) | (请按照工程交竣工顺序依次列项) |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固定电话 | 手 机 | |||
传 真 | ||||
地 址 | ||||
邮 编 | ||||
有关说明 | 我公司所提供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等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 |||
附 件 | 包括不限于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企业资质证书; (4)业绩关键页扫描件;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注:此报名表需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报名材料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