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锅炉房改扩建工程(二标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采购计划,拟对青海省司法厅锅炉房改扩建工程(二标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
采购项目编号 | 陕西恒瑞公招(工程)2016-0606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司法厅锅炉房改扩建工程(二标段)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38.88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10:19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方城18楼11802室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04日 9:30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4日 9:3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司法厅 联系人:王燕红 联系电话:0971-8247612 联系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1399707440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方城18楼11802室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
收款人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227586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6年06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