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人参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ZB2016-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人参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改委 以 吉发改审批字[201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松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新建;招标规模:建设综合加工车间、研发中心、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工程;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计划投资:2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抚松工业园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0月31日,工期10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14时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抚松工业园区 邮 编:134504
联 系 人:宋为民电 话:18604355866
招标代理机构: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邮编:134500
联系人:庞艳娟电话:0439-621610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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