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南召中心校路村小学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房山区南召中心校路村小学综合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 房财政采【2016】160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并采购,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作为采购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2.1建设地点:房山区璃河镇;
2.2建设内容:路村小学学校维修改造;
2.3项目预算金额为:71.45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采购范围:教学楼粉刷涂料、室外管道改造、门卫及围墙等图纸及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3.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施工单位,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此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4.2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绿地启航国际11号楼1202室;
4.3报名时应由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外地进京企业还需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项目的磋商公告,补充、修改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网(政府采购)、房山区财政网(政府采购)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绿地启航国际11号楼1202室
联系人:刘莹、张明明
电话:13810205914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