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半边山(水塘头)安置区管道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水塘头安置区;
工程造价:约30万元;
工程规模:污水管道长约305米,修复污水井260只,修复污水井242只,新砌污水井32只,新砌雨水井25只,新砌化粪池1只,约600只检查井盖及雨水井篦更换;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污水井、雨水井及化粪池等工程;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证件: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号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浦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镇小型工程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6000元(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递交,账户名:象山县石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象山县农村信用社石浦支行201000050420148;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 16:30 时止(节假日除外)。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石浦镇 地 址: 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号四楼
联 系 人: 王敏伟 联 系 人: 吴程瑶
电 话: 13968371737 电 话: 0574-65005173/13566501341
传 真: / 传 真: 0574-6500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