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平岗镇白泉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追加建设项目(东辽县平岗镇福星小区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6GGCSG1253-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辽县平岗镇白泉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追加建设项目(东辽县平岗镇福星小区排水工程)已由东辽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审批字【2015】117号和东发改审批字【2015】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东辽县平岗镇白泉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追加建设项目(东辽县平岗镇福星小区排水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JLCTTC-16GGCSG1253-2
2.1.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1.3工程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东辽县平岗镇福星小区排水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平岗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7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工期17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各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建筑业企业需按照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执行。(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6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招投标办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考核B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持两套)。(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13:30时,地点为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东辽大街41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担保机构出具的相应额度的担保证明)。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 址:东辽县白泉镇
电 话:0437-5108165
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号:600049603
电话:0431—82771976
传真:0431-82771976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联系人:郭先生
2016年6月13日